南充市顺庆区李家镇人民政府李家镇消防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李家镇人民政府李家镇消防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南充市顺庆区李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李家镇育英路1号
联系方式:139*****910
供应商(乙方):南充浩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路新豪天地写字楼1幢1201
联系方式:178*****662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李家镇消防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315,000.00 | ¥315,000.00 | 1.服务人员数量:10 人; 2.服务人员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 (2)身体健康,体能较好,无高血压,无传染性疾病。 (3)工作积极肯干,做事认真踏实;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勇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4)为人正直,人品较好,具有良好的正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能懂得相关消防知识和法律知识。(武警和消防退伍军人优先) 3.服务人员工作范围及要求: 3.1工作范围: 配合政府部门从事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突发火灾事故的救援处置。 3.2消防员工作职责: 3.2.1坚守岗位,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完成采购人交给的消防工作任务。 3.2.2积极参加消防活动和灭火演练,提高掌握灭火技能。 3.2.3加强防火安全,督促和宣传,负责小区内的防火器材管理和保养,及时报告器材使用情况。 3.2.4消除消防障碍,检查整改消防隐患,消除火险。 3.2.5发现火灾事故,及时报警,积极扑救保护现场。 3.2.6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熟练掌握和操作各种器材正确使用。 3.2.7做好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小区内全员防火意识。 3.2.8做好消防器材,设备检查工作,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一旦发生火警即可投入使用。 3.2.9一旦发生火警,不论是上班还是下班,都必须全力投入灭火抢救工作,不得临阵逃避。 3.2.10发生火警事故时,不要惊慌,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和拨打火警电话。 |
合同金额: 3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07月20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10月25日
2023年10月31日
合同附件:
南充市顺庆区李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标签: 消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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