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中标公示

污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中标公示

污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污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力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59号0815

中标(成交)金额:31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污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

服务类

名称:污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C********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服务范围:阜新中心医院住院部(设计处理能力 1200m3/d) 和门诊(设计处理能力 300m3/d)两个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均为接触氧化法)的 24h 运行及维修保养,保证处理后的污水《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2005)。

服务要求:一、项目管理工作要求 1.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设备运行出现故障应立即处理解决,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运行管理时间为二十四小时。维保人员在实施维保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由维保单位全部负责;如因运营单位未及时发现问题造成设备较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值班人员应认真记录污水处理设备每日运行情况及站内设备安全情况,保留运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消毒”工艺处理,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方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运营管理单位要保证污水达标排放(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如污水排放不达标,超标排污费以及造成的后果由运营单位承担。 4.运营管理单位工作间应做好噪音管理,并保持卫生的清洁。工作人员操作设备、检修与维修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注意人身安全,运营单位对运行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责。 5.如果维保工作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工作或暂停使用污水处理系统时,维保单位应提前向采购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但仍应保证排放水质达标。 6.污水处理站安排污水运营人员3人(包含运营管理班长1人,运营维修技工2人),运营经理1人,污水站需保证全天24小时污水运营操作人员在岗,确保污水站设备运行正常,保证及时发现故障做好紧急联络工作和应急维修处理工作的及时性。驻场的运营管理操作人员须穿着统一的制服,具备岗位的操作技能和资格。运营人员、运营维修技工必须接受过专业资质单位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持证上岗,证照上墙。 7.中标维保单位代表业主向环保监管部门、疾控部门汇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并全力配合环保部门、疾控部门的一切检查工作。 8.维保单位承诺保证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易制毒危险品的安全性、合法性,要求维保单位具有合法的转运手续及备案手续,如发生违法行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且医院有权予以处罚。 9.服务期内,维保单位没有及时并按要求完成维保工作,出现事故或安全隐患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负全部责任并支付赔偿。 二、污水排放执行标准 1.《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2005) 2. 国家及辽宁省、阜新市其它相关规定和标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及辽宁省地方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对服务标准的所有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利、王贺丰、温媛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污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代理取费标准(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7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阜新市中心医院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74号              

联系方式: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文化路155-3门           

联系方式:0418-*******转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           

电 话:0418-*******转80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系统维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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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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