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郑财购决〔2023〕16号
郑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郑财购决〔2023〕16号
一、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3-160 | ||||
二、项目名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大数据审计数智化教学实训平台建设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河南金雨达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号财经学院家属院10号楼2单元1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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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人投诉事项为:1、从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大数据审计数智化教学实训平台建设项目第一次开标情况和第二次及第三次中标情况看,第二次和第三次中标价格均高于第一次开标时厂商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投总报价,同一品牌同一产品情况下我公司所投总报价低于中标公司的中标价格,该评审过程中存在未遵循公平竞争、公正原则行为及存在指向性和排他性行为。2、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大数据审计数智化教学实训平台建设项目中标公告未公布所有投标人的评审得分情况,未遵循公开透明原则。 投诉人提交撤诉申请书,撤销对本项目的相关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郑州市财政局 | ||||
2023年10月31日 |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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