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01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及相关技术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1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县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及相关技术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捌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元(含税)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11-01 —— 2024-10-3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的快速检测点,即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16个基层监管所快速检测点及长沙县综合检测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按要求提供快速检测及相关技术服务,以及检测人员、抽样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其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由乙方承担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采购人根据考核细则对乙方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月度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按月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出具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按月办理国库集中支付( ******元/月)。原则上次月15日前采购人支付上月应付服务费给乙方,具体以财政付款时间为准,如遇不可抗力或县财政支付调整除外。,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大水坑支行(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000*****952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根据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畴安排,在其所属的16个基层监管所检测点进行快速检测工作并提供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5.2.1、项目内容 : 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年度内所有批次的快速检测工作,如检测批次中出现阳性样品,采购人需要对阳性样品进行确证时,乙方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在本单位实验室完成定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联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其他相关技术辅助服务工作,确保服务满足采购人技术发展要求。5.2.2、项目要求 ★1)乙方需向采购人所属的16个基层监管所快速检测点配备28名项目检测人员,向长沙县综合检测中心配备2名项目管理人员(含技术管理),共30人,上述人员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每个检测点的所有检测任务、服从和配合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因抽样检测工作需要,乙方必须为每个基层快速检测点项目服务提供抽样机动车辆一台(共16台)。 5.2.3、乙方服务本项目相关人员要求: 1)检测人员28人,年龄20-45周岁,中专以上学历(食品、药学、医学等相关专业),经过专业培训能胜任本职工作, 并能常驻对应的检测点开展工作。 2)项目管理人员2人,年龄25-4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需含有1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有从事过检测类相关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 3)配备的检测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服从采购人安排。 5.2.4、检测的主要品种:食品(含餐饮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等。 项目检测单项指标 序号 | 产品类别 | 快速检测项目 | 1 | 食品 | 大米中石蜡/矿物油 | 2 | 大米新鲜度 | 3 | 面制品中溴酸钾 | 4 | 过氧化苯甲酰 | 5 | 硼酸、硼砂 | 6 | 吊白块 | 7 | 黄曲霉毒素 | 8 | 食用油酸价 | 9 | 食用油过氧化值 | 10 | 食用油中矿物油 | 11 | 食用油中桐油 | 12 | 食用油中大麻油 | 13 | 食用油中巴豆油 | 14 | 芝麻油纯度 | 15 | “地沟油”多参数 | 16 | 食醋游离矿酸 | 17 | 真伪白醋 | 18 | 酱油总酸与氨基酸态氮 | 19 | 碘盐含碘量 | 20 | 食醋总酸 | 21 | 火锅底料中罂粟壳 | 22 | 肉制品中色素含量 | 23 | 硝酸盐 | 24 | 亚硝酸盐 | 25 | 乳品中蛋白质含量 | 26 | 液态奶中尿素 | 27 | 液态奶中铵盐 | 28 | 三聚氰胺 | 29 | 豆浆生熟度 | 30 | 真假果汁 | 31 | 茶饮料中茶多酚 | 32 | 饮料中苯甲酸钠 | 33 | 饮料中糖精钠 | 34 | 水溶性非食用色素 | 35 | 苏丹红 | 36 | 甲醇 | 37 | 红葡萄酒掺伪 | 38 | 白酒中氰化物 | 39 | 蔬菜干制品中硫酸铜 | 40 | 木耳中硫酸镁 | 41 | 二氧化硫 | 42 | 甲醛 | 43 | 双氧水 | 44 | 工业碱 | 45 | 蜂蜜蔗糖 | 46 | 蜂蜜果糖、葡萄糖 | 47 | 蜂蜜酸度 | 48 | 蜂蜜中淀粉、糊精 | 49 | 药品、保健品 | 酚酞 | 50 | 噻唑烷酮类 | 51 | 西布曲明 | 52 | 二氢吡啶类 | 53 | 双胍类 | 54 | 拉菲类 | 55 | 那非类 | 56 | 磺脲类 | 57 | 褪黑素 | 58 | 阿司匹林 | 59 | 苯二氮卓 | 60 | 磺胺类 | 61 | 化妆品 | 甲硝唑 | 62 | 苯二胺类 | 63 | 磺胺类 | 64 | 喹诺酮类 | 65 | 磺胺类(胶体金法) | 66 | (氟)喹诺酮类 | 67 | 酰胺醇类(氯霉素) | 68 | 汞 | 69 | 铅 | 备注: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表中所列项目,将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调整。 | 注:本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和抽样车辆费用,不含样品购置费及试剂耗材采购费用和检测设备采购与维护费用。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每月对该项目在16个监管所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分,长沙县综合检测中心对其检测工作完成情况及服务能力、服务水平进行考核评分,各市场监管所对其日常工作的开展及配合情况进行考核评分,综合之后得出该项目在每个监管所运行情况的考核评分,取其平均分为该项目当月的最后总考核评分,根据总考核评分拨付考核月份的费用。 考核分值以90分为基准,当分值为90分(含)以上时足额支付费用;分值为80(含)~89分时,每少1分扣除当月经费的1%;分值低于80分以下的,每少1分扣除当月经费的2%;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80分时,采购人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但当月如该项目在监管所运行情况的考核评分超过4个(含)低于90分,则总考核评分取最低分;采购人在监督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将计入考核。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检测信息管理: 1)乙方应确保检测工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保证检测程序、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合法性、检测结果真实有效; 2)乙方应为该项目建立能独立运行的数据管理系统,样品抽样完成后,检测结果应于24小时内上传管理系统; 3)乙方应定期对该项目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作出阶段性及年度的评估汇总报告; 4)乙方应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公开(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乙方对因样品的检测结果及因相关信息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配备的人员及车辆安全责任:在合同服务范围之内,乙方配备到基层快速检测点的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配备到各检测点的抽样车辆需购买车辆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200万),安装GPS,其保险、油料、GPS、标牌喷涂、维修等使用费用、发生事故时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7.5、乙方对配备到基层快速检测点的人员必须按劳动法签订劳务合同,确保服务本项目人员稳定;其配备到甲方的人员仅与乙方形成劳动或劳务关系,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乙方服务本项目的人员在工作中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采购人有权提请乙方对其人员进行调整或处罚。 7.6、乙方配备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所在检测点的相关工作及管理制度并按标准开展相关工作,因乙方配备的人员的工作失误或故意人为损坏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为实施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不含样品购置费及试剂耗材采购费用和检测设备采购与维护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采购人也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1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1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 12.本合同及附件所约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联系方式,为双方所约定的有效送达方式(包含诉讼、执行等文书的送达),如需改变,需提前通知对方。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泉塘街道丁家岭路59号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大布头路350号101园区1-4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