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医院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泗县人民医院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XQT*******
二、项目名称:泗县人民医院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控创服医疗技术(安徽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宿怀南路A-621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泗县人民医院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泗县人民医院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主动脉内球囊反博、除颤仪、心脏按压仪、注射泵、心电监护仪、DSA、起搏分析仪、临时起搏器、除颤仪、高压注射器,所有损坏配件由维修服务方承担。 服务要求:泗县人民医院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1、提供 24 小时 400 服务电话,确保对报修的医疗设备 1 小时响应,在 12 小时内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维修服务商针对在处理设备紧急故障时,需保证技术人员、相关维修设备到达现场时间 4 小时内。 3、每年提供不少于 4 次定期保养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安全检查、影像检查、设备清洁、 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并定期对设备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状态。 此项定期维护服务间隔进行,并不计次数上门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3.1)系统基本情况检查 (3.2)图像质量检查 (3.3)硬盘空间统计及检查 (3.4)球管曝光等使用情况检查 (3.5)系统清洁、润滑、冷却系统检查 (3.6)电气供电状态检测调整、机械安全互锁检测调整 (3.7)各分项系统(电子系统、计算机成像操作系统等)验证及调整 (3.8)成像质量的检查及校正 (3.9)系统综合调整及校验 4、提供不限次数现场服务,零配件更换等;如在维修中有任何设备零配件的更换,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更换的配件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且是原厂配件,服务范围内的设备在服务有效期内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技术服务费、人工费和差旅费,配件更换费用) 由服务商承担。 5、确保设备开机率达到 98%以上,按照 365 天/年计,即正常开机达到 357 天/年,停机不超过 8 天/年,不达标双倍赔偿,即开机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维保期延长 7天;若设备故障连续超过 15 日未修复至可正常运行且达到设备生产商的运行质量标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维修服务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维修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覆盖医疗器械维修或售后服务。 7、维修服务商必须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 2 位以上维修服务工程师,并提供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服务商的服务工程师需经过相关的培训。 8、具备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零备件仓储条件。 9、维修服务商应具有 DSA 设备的重大事项及运行异常的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配合医院设备科做好医院医疗设备的档案、资料管理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对每次修理、保养进行记录,建立维修档案,分析故障原因。 11、按照医疗设备相关规定进行巡检服务,服务工程师对所服务的医疗设备资产的运行环境(防静电、防尘、防潮、防蚀、防霉等)、水电气路进行巡检,对设备的运行情况、磨损程度进行检查校验,及时发现潜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有针对性的做好维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提高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 12、编制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执行计划。确定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周期并制定相应计划与流程,根据计划实施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应记录。 13、故障经维修完成符合正常运行的医疗设备应及时出具维修报告单,以供设备使用方查验和签收,送医院设备科备案。 14、除主机外的其它附属设备出现故障,12 小时内未维修好,需提供备用设备。 服务时间:365 日历天。采用 1+1+1 模式(合同签订 1 年,到 期满意后可续签,续签最多两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光胜(组长)、符布银、刘益兰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1月01日-2023年11月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凤凰城商业街,联系方式:182*****788。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泗县人民医院
地 址: 泗县花园路 120 号
联系方式: 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泗县凤凰城商业街
联系方式: 王工 ,182*****7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2*****788、0557-*******(业主)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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