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中央监护系统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中央监护系统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监护系统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16:06
评审专家名单 王葆春,方华,白大平,李爱云,范国义
总中标金额 ¥4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帅、李宏然
项目联系电话 0471-*******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恒通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71-*******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71-*******

一、项目编号:NMGZCS-G-H-******-1

二、项目名称:中央监护系统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国药控股内蒙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4号万正写字楼4号楼7层 429,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

货物类(国药控股内蒙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00(台) 429,600.00 429,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葆春、方华、白大平、李爱云、范国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据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下简称《通知》),下浮20%,不足叁仟按叁仟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凝血和血小板功能分析仪): 0.51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恒通路22号

联系方式: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

联系方式: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帅、李宏然

电话:0471-*******

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1日


标签: 中央监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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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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