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协管保安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城区协管保安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州市正威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广场南路888号永荣城市广场1幢10楼1005 | 2,772,000.00元 |
采购包1(城区协管保安服务):
服务类(福州市正威保安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城区协管保安服务 | 城管协管员是城市管理工作的补充力量,不具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资格。城管协管员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从事以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 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能为群众答疑解惑,接受市民求助;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包括日常巡查工作、信息收集、文字编辑、资料整理等事项;配合执法队员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劝导、制止,并督促其改正;重大事宜需及时上报;协助执法队员维护执法现场秩序,完成集中整治、重大保障任务等工作;做好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前期预备处置工作。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事务。 | 1.1人员分组。中标人需配备70人次城管协管员服务,分成早班、中班和晚班三班次,共需设项目经理1名,培训负责人1名,正副保安队长各1名,班长2名、副班长8名。中标人公司根据协管人员的履历、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分组分工,详细名单报大队研究同意后执行。人员调整变动,需提前向大队审核报备。 1.2中标人须为本项目投入的设备:2轮电动车10辆,5座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4辆(要求公里数在5万以内或购买年限3年内),执法记录仪15台。 |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年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年龄满18岁,不得超过45岁。 身体健康,心里健康,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专业技术人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复员退伍军人等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违反城管协管员管理相关规定,被解聘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辅助事务的。 | 2,772,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发征 |
评审专家: | 俞承钊 、 苏必杰 、 王云明 、 陈依松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进行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科技支行;帐号:100*****69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城区协管保安服务:2.917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情况:
1.1“福建正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的“单位授权书”,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1.2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其他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新行政中心13号楼)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街道祥坂街6号(原上浦路南侧)富力商务中心(二区)(富力中心B区)B1#楼34层05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袁博
电话:0591-********
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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