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思依镇人民政府职工周转房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阆中市思依镇人民政府职工周转房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华锋思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40号1栋8号 | 9,763,250.00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华锋思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住宅 | 思依镇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 | / | 1、本次采购标的物在思依镇场镇建成区内,具备足够存量商品房。本次采购数量为24套,单套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5m2(以测绘报告为准),总面积不超过2450m2,卧室总个数不少于70个。 2、满足消防要求,楼梯宽度不少于1.2米。房屋所在位置交通状况良好,具备停车条件。 3、所购房屋产权剩余使用期限截止投标日止不低于30年。 4、具备室内基本生活条件,每套住房接入水电气、地面和墙面进行基本铺装,完成照明、卫生间等基本生活设施配套,满足入住基本条件。 5、供应商的房屋具有房屋合法有效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为出让。 6、供应商提供的房屋无他项权证(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转让、租赁和居住权等权利设置)记载。 7、房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8、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房屋进行基本铺装和设施设备的添置,保证房屋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 9、供应商所提供的房屋结构安全、具有可使用性以及建筑房内的所有有关建筑安全和性能。 10、中介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价真实有效,若采购人发现评估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有权要求三级及以上房屋评估事务所进行二次评估,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 2450(m2) | 3,985.00 | 9,763,250.00 |
魏潜华、易建花、谭云海、何仲、冯永伟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299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最高限价为980万元
名称:阆中市思依镇人民政府
地址:阆中市思依镇思依场
联系方式:159*****527
名称: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净沙南路18号3栋10层1006号
联系方式:152*****267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17-*******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2日
标签: 人民政府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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