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冬季运动场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沈阳市冬季运动场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沈阳市冬季运动场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沈阳市冬季运动场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沈阳市冬季运动场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 ||||||||
建设单位 | 沈阳新振置业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0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11月0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王家湾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郭志华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建[造]110*****003337 | 36.******% | 1331日历天 | 均须执行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下发的有关造价咨询方面的文件、规定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 89.0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郭志华 | 王雪英 | 汤海辉 | ||||||||
注册资格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
证书编号 | 建[造]110*****003337 | 建[造]110*****003854 | 建[造]072*****105 | ||||||||
投标报价 | 36.******% | 35.******% | 33.******% | ||||||||
工程工期 | 1331日历天 | 1331日历天 | 1331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均须执行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下发的有关造价咨询方面的文件、规定 | 均须执行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下发的有关造价咨询方面的文件、规定 | 均须执行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下发的有关造价咨询方面的文件、规定 | ||||||||
企业资质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 ||||||||
评审得分 | 89.02 | 87.38 | 86.75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同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北京中天恒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2.其他;存在其它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 | ||||||||||
辽宁万隆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2.其他;1.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存在其它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 | ||||||||||
沈阳华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的; |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 ||||||||||
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 ||||||||||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标签: 及配套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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