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评审结果公告

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评审结果公告

审合同

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

预算金额: ¥******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浏览次数: 37

公告中

2023-11-02 14:32:45
2

审合同

3

待评价

4

已完成

需求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 2023-11-02 14:32

采购编号: ********

其他要求:

一、被评价政策及项目
政策及项目名称:1.城市公交购买服务;2.秀山县9个停产电解锰企业渣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3.中职学生资助;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渝财农〔2021〕123号(2022年度平凯街道、石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秀山县石堤镇高桥村柑橘加工仓储建设项目;7.2021年龙池镇水源头特色村寨人居环境整治(一期)项目(一)渝财行〔2020〕58号;8.2021年梅江镇关田村茶叶加工厂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一)渝财农〔2020〕128号;9.涌洞镇2022年古田村育苗大棚建设项目-渝财预〔2022〕27号;10.2022年脱贫人口跨区域交通补助项目-渝财农〔2021〕135号;11.秀山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基准年度是2021年及2022年,个别项目可能会根据评价的需要延伸至以前年度,或延后至评价日。
二、评价内容
绩效重点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局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的通知》(渝财绩〔2023〕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及《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秀山财政发〔2019〕87号)文件规定组织开展。
(一)评价内容
项目支出评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专项资金投入规模与现实需求、产出、效益的匹配程度、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风险控制等,包括目标设定、目标完成、组织管理水平、资金使用合规性、实施成效等;总结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措施,促进各项政策和措施全面落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政策性项目支出评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政策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对财政收入或支出结构的影响、政策实施的规范性、执行过程中是否偏离政策目标、政策的公平性、政策引导作用的有效性、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与其他政策的衔接程度等;分析影响政策绩效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建议措施,为进一步完善政策、科学安排预算、提升管理水平提供决策参考。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评价目的和具体要求。
2.督促项目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绩效评价政策及项目的相关资料,为乙方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3.审核政策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4.要求乙方按协议规定开展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工作。
5.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工作。
6.审核政策及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7.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8.根据《绩效评价服务考核表》(详见附件),对乙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考核。
9.按协议规定支付评价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项目安排。
2.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或重庆市预算绩效专家库成员,且须全程参与评价现场。
3.至少安排5名人员参与现场评价工作。投入项目的人员须是投标时承诺中的人员且相对固定,评价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4.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按时保质完成重点评价工作。
5.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及有关制度规定,不得泄露任何所接触和知悉的秘密,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书面、电子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外借或引用。工作中的各种记录应妥善保管,评价结束后,及时归集档案,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电子档案一份。所有资料、载体要按规定上交、销毁、清退,不得私自留存。
6.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
展开

采购需求方信息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评审结果公告:
分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报价金额 成交金额 实际成交金额 评审方式 评审结果 需求日期 成交/未成交原因
预算绩效重点评价服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00 ******.00 ******.00 - 成交 2023-11-02 14:47
已中选
已中选

标签: 评价服务 预算绩效 评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