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校本部校园电动观光车公开遴选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闽江学院校本部校园电动观光车公开遴选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闽江学院校本部校园电动观光车公开遴选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闽江学院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3日 14:1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亚灵、肖贵津、王航瑶(业主评委)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玉、林盛文、王展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闽江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齐老师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付玉、林盛文、王展0591-********

一、项目编号:FZZH-*******-3(招标文件编号:FZZH-*******-3)

二、项目名称:闽江学院校本部校园电动观光车公开遴选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海赛孚电动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崂创路1号崂创产业园302-A2室

中标(成交)金额: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青岛海赛孚电动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闽江学院校本部校园电动观光车公开遴选服务项目 闽江学院校本部 车辆要求等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亚灵、肖贵津、王航瑶(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根据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按包干价*****元计取。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王庄支行,账 号:734*****82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厦门朗晴电动车有限公司未提供“a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审查不合格;福州中力阿母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重庆蓝精灵电动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未逐页注明“与原件一致”,符合性不合格;其余2家投标供应商均通过资格评审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江学院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联系方式:齐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联系方式:付玉、林盛文、王展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林盛文、王展

电 话:  0591-********

 

标签: 观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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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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