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县2024年春节光彩亮化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县2024年春节光彩亮化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光耀华彩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聚霞路1号成都国际商贸城四区市场1楼9街4-*****号 | 1,578,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光耀华彩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乐至县2024年春节光彩亮化服务 | 拟在乐至县城区和劳动镇实施春节节日气氛营造工程。主要内容为陈毅广场、天池公园、南湖公园、帅乡大道、千业路、东南西北街、川鄂路等主要街道和劳动镇主要街道的亮化、装饰工作。 | 1.本项目预算包含但不仅限于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维护、拆除等所需的一切费用,还包含部分采购人自有挂件和其他光源的安装维修及相应辅材等费用。 2.在不改变工程量的基础上,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调整、优化并经采购人最后核定后方可实施。 3.LED挂件不得低于六种,其中至少一半及以上能够动态显示。 4.LED满天星为暖色调,须为动态显示。 5.供应商须承诺响应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6.本次光彩亮化服务采购需供应商自行设计并提供设计图纸及实施方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行业)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 1,578,000.00 |
刘璐、覃素英、周伟(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LZCJC[2023]01
名称: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乐至县天池镇宏扬路南二巷41号
联系方式:130*****070
名称: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附1号
联系方式:153*****167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153*****167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03日
标签: 春节光彩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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