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洁服务采购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洁服务采购
二、项目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安服务采购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3时33分40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现场投递文件不足3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洁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百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顺城区抚顺市顺城区城东11方块隆城花园9号楼1单元601号
中标(成交)金额:471,9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洁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洁服务采购(C******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雷锋纪念馆馆内公共区域、会议室、餐厅、卫生间走廊、楼梯(电梯)、门窗等保洁服务,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等工作。 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服务目标 规范室、内外公共区域清洁工作,保持公共场地卫生良好、环境整洁。 基本要求 1、按照雷锋纪念馆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保洁服务。 2、为雷锋纪念馆及游客着想,礼貌、周全、主动、热情配合相关方做好服务工作。为服务对象营造一个明净、舒适、赏心悦目而又温馨的办公或生活环境。 3、遵守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听取发包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4、按公司的保洁作业标准、工作流程实现标准化操作。 5、保洁员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仪容仪表整洁端庄。 6、敬业爱岗,爱护物业设施及相关财务。杜绝浪费。节约资源。 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起止时间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 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及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诗元、马明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安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洁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
地址:望花区和平路东段6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海宾
电 话:024-********
标签: 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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