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洁服务采购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洁服务采购

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安服务采购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3时33分40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现场投递文件不足3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洁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百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顺城区抚顺市顺城区城东11方块隆城花园9号楼1单元601号

中标(成交)金额:471,9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洁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洁服务采购(C******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雷锋纪念馆馆内公共区域、会议室、餐厅、卫生间走廊、楼梯(电梯)、门窗等保洁服务,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等工作。 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服务目标 规范室、内外公共区域清洁工作,保持公共场地卫生良好、环境整洁。 基本要求 1、按照雷锋纪念馆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保洁服务。 2、为雷锋纪念馆及游客着想,礼貌、周全、主动、热情配合相关方做好服务工作。为服务对象营造一个明净、舒适、赏心悦目而又温馨的办公或生活环境。 3、遵守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听取发包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4、按公司的保洁作业标准、工作流程实现标准化操作。 5、保洁员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仪容仪表整洁端庄。 6、敬业爱岗,爱护物业设施及相关财务。杜绝浪费。节约资源。 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起止时间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 合同执行期间如达到需方的要求及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诗元、马明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安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保洁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雷锋纪念馆            

地址:望花区和平路东段6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海宾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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