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供水保障管网提升工程大陈保障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候选公示
椒江供水保障管网提升工程大陈保障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候选公示
项目名称: | 椒江供水保障管网提升工程(大陈保障供水工程)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台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椒江区云西路92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6-********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 联系人:王剑强 电话:135*****654 | |||||
标段(包)名称: | 椒江供水保障管网提升工程(大陈保障供水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以下①、②、③、④、⑤之一的设计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⑤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业绩要求: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①投标人完成过工程内容包括海底管道输水(引水或供水)的工程设计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以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设计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2) 设计业绩发生合法承继的,但需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予以认可。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7,952,236.00元 | 240天 | 合格 | 陈玲 | 证书名称:职称证,证书编号:G**********;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证书编号:******* | 完全响应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3-11-06至2023-11-09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说明 | |||||||
评标时间: | 2023-11-03 10:00:00 | 评标地点: |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三号评标室(19楼1907) | |||||
行政监督机构: | 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 电话: | 0576-******** | |||||
信息来源: |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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