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专利导航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动力电池专利导航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动力电池专利导航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280,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
1、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议委托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动力电池专利导航服务采购项目”。
2、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采购计划,结合项目特点,向采购单位提交了“动力电池专利导航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经采购单位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于2023年10月27日在“”(/)和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cjgj.yibin.gov.cn/)网站上予以公告。
3、磋商文件自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31日09: 00- 17: 30在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获取。
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评审方法
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标准
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基础上,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磋商,并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和推荐;得分和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以依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成都天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2 |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3 | 沈阳晟滢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4 | 成都清盛同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5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四、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成都天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2 | 成都清盛同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3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五、评审地点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一)评审地点: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场所。
(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磋商小组,其中,评审专家2人,分别是:胡霓翰(采购人代表)、吴松(组长)、赵昌深。
六、开标情况
(一)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3年11月06日16点00分,在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场所进行了开标。
(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6日16点00分,共收到(3)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三)开标大会由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周雨欣主持,陈源源负责记录,采购人授权监督代表:韩志刚进行现场监督。
(四)开标过程中,由供应商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正、副本数量等进行了检查,由报名供应商和实到供应商、会场纪律和有关要求事项进行了宣读。
(五)开标过程是否顺利。
七、评审情况及说明
(一)评审过程情况
1、评审过程程序执行情况。
(1)采购人监督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评审人员身份,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成员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保管。
(2)现场工作人员宣读“评审纪律”。
(3)组建青年直播员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并推出磋商小组:吴松为组长(采购人代表未担任组长)。
(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向全体供应商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响应性审查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向全体供应商宣布响应性审查结果。
(6)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通知代理
机构组织报价。
(7)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8)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
2、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审的情形。
否
3、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审的情形。
否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
无
(三)供应商澄清情况
无
(四)有效供应商名单
有效供应商名单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有效打√,无效说明原因 |
1 | 成都天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 |
2 | 成都清盛同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3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八、磋商结果 单位(元)
评审结果 |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报价 |
第一名 | 成都天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85.00 | 268,000.00 |
第二名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55.71 | 272,000.00 |
第三名 | 成都清盛同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45.87 | 270,000.00 |
九、磋商小组授标意见
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和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 | 成都天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268,000.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272,000.0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成都清盛同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2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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