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象山数字化改革总门户和象山数字政府门户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象山数字化改革总门户和象山数字政府门户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象山数字化改革总门户和象山数字政府门户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C-******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象山数字化改革总门户和象山数字政府门户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数字宁波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39号801-05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象山数字化改革总门户和象山数字政府门户项目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象山数字化改革总门户和象山数字政府门户项目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发建设建设象山县数字化改革总门户、象山县数字政府综合应用门户、象山县数字政府综合应用门户仓、集成门户应用支撑组件及采购人实现组件国产化后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国产化改造,建设统一用户鉴权管理、统一埋点服务、统一搜索服务、统一组件服务等。
项目验收需根据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的需求,由采购方召集专家组织项目验收。验收时需提供的文档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投标文件电子稿、项目实施方案、系统(软件)安装实施报告、测试方案、测试记录及报告、配置和维护手册、系统试运行报告、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用户报告等相关材料等。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 90 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运行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根据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和门户建设规范,在门户建设时,需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开发统一用户鉴权管理、统一埋点服务、统一搜索服务、统一组件服务,支撑门户的搜索、鉴权等操作管理,为总门户和数字政府门户提供运行支撑。
根据等保测评标准规范,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为系统提供项目安全等保工作等。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敏,柳超,石结义(采购人代表),邵力,黄伟文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数字宁波科技有限公司74.075.069.072.080.074.019.0693.06
1浙江时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47.048.037.052.046.046.020.066.0
1宁波昊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7.050.038.048.043.045.218.9364.1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代理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
3.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313*****2133)
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000******
4.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中标通知书。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2号楼13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云海、徐炅灵、周健、李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政府 数字化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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