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预中标结果
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预中标结果
淮阳县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开标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10时30分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阳县2011-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招标编号:BRR2015-HN-ZB-1470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施工1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九州水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经理:王少华
建造师注册号:豫********548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995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省鸿天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经理:郝传兵
建造师注册号:川********329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161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江隆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经理:游国峰
建造师注册号:闽********294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闽建安B(2015)*******
(二)采购标2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华信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元
项目负责人:赵体康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欧恺制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元
项目负责人:徐志坚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水务管道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8元
项目负责人:于昌洲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评标结果公示期限: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5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周口市水利局
电话:****-*******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孙保昆
电 话:0394- *******
代理机构: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滨江国际13楼
联 系 人: 刘颖颖
电 话:****-*******
2016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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