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溪镇、二郎镇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在用于工程建设自用后剩余砂石料的处置成交结果公告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溪镇、二郎镇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在用于工程建设自用后剩余砂石料的处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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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溪镇、二郎镇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在用于工程建设自用后剩余砂石料的处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LXJLZB(2023)061

二、项目名称:茅溪镇、二郎镇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在用于工程建设自用后剩余砂石料的处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古蔺县朗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双创中心2号楼四楼408室

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古蔺县朗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采购标的

服务时间

金额(元)

1

茅溪镇、二郎镇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在用于工程建设自用后剩余砂石料的处置

旱沙资源划转期:从建设期第一年开始,逐年将茅溪镇及二郎镇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在用于工程建设自用后剩余砂石料的处置划转给中标单位,划转期限共计20年。停车位及广告牌资源划转期:从建设完工后开始,中标单位将获得古蔺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建成后所形成的路边停车位及广告牌经营权,经营期限共计20年。剩余砂石料以及停车位、广告牌所产生的收益优先用于古蔺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建设与还款。

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建华、陈庆、文勇、石贺年、晏剑辉(采购人代表)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2、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177*****854

3、评审情况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加权汇总得分

总分

1

古蔺县恒蔺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2.60

413

2

古蔺县朗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91.20

456

3

古蔺绿洲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84.90

424.5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37号玉带龙庭门市二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830-*******

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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