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公园扩建工程—环境边坡治理工程(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凤山公园扩建工程—环境边坡治理工程(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垫江县凤山公园扩建工程—环境边坡治理项目(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0795 | ||||||||
招标人 | 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育才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垫江县凤山公园扩建工程—环境边坡治理项目(第二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合川区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中标人 |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370.283849万元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垫江县发改委 | 联系 电话 | |||||||
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 | |||||||||
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 023-******** | ||||||||
招标人: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2016年1月13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育才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3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凤山公园扩建工程—环境边坡治理项目工程(第二次)已由垫江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县发改委函【2013】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育才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垫江县凤山公园扩建工程—环境边坡治理项目工程(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凤山公园凤山隧道旁;
2.3 项目规模:边坡分为AB、BC、DEF段,AB段长约47.5米,最高约35.6米;BC段长约134米,最高约36米;DEF段长约64米,最高约25米。建安费约450万元。
2.4 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中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2.5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资质之一,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建设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 (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3建设部颁发的岩土工程甲级, 并同时具备上述相关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24 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育才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2015年 12 月 22 日
标签: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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