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壹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北二路79号A93 | 1,054,000.00元 |
采购包1(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
货物类(福建壹戈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 生鲜类 蔬菜水果肉类等 | 壹戈食品 | 本项目为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食材采购,分别为海鲜类、肉类、蔬菜水果类、冻品类等。 各品类应符合国家同类货品要求,保证质量新鲜(严格禁止用化学药品浸泡,随时接受抽检)。 | 1 | 项 | 671,500.0000 | 671,500.00 |
1-2 |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 食品加工类 粮油调味品类干货类豆制品类等 | 壹戈食品 | 本项目为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食材采购,分别为粮油调味品类、干货类、豆制品类等。 各品类应符合国家同类货品要求,保证质量新鲜(严格禁止用化学药品浸泡,随时接受抽检)。 | 1 | 项 | 382,500.0000 | 382,500.00 |
采购人代表: | 张晶 |
评审专家: | 刘海桑 、 赵友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万元)费率;[0―100]1.5%;(100-500]1.1%。注: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 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代理服务费按照上述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 4、账户信息: 开户名: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厦门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 。账号:351*****201********* 。5、代理服务费事宜联系人:陈小姐0592-*******。6、因本项目采购折扣测算单价,数量据实结算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采购总预算进行累计计算服务费。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1.8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品目:生鲜类 蔬菜水果肉类等:成交收费比例79%
品目:食品加工类 粮油调味品类干货类豆制品类等:成交收费比例85%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0万元,由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的系统设置,报价只能以数字(人民币金额)体现,因此,报价人进行报价时,应自行换算成数字(人民币金额)输入系统。则系统以总报价格【105.4万元】作为评审价计算价格分,但该价格不代表实际发生的采购费用;【品目1:生鲜类 蔬菜水果肉类等:成交收费比例79%;品目2:食品加工类 粮油调味品类干货类豆制品类等:成交收费比例85%】对应品目的成交收费比例将作为签署合同时的计价依据。
2、实际供货价格:每个报价周期(每月)的首日,采购人按规定确定该周期的基准价,成交供应商的供货价格=该周期的基准价×成交收费比例。合同期限内,成交收费比例不再调整。
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要求(如:《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需要采购人优先采购或以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
4、基准价确定方式:基准价应符合同期的市场价格,每个月确定一次。由采购人从夏商民兴超市和朴朴超市两家进行调查,以同类、同质商品价格的平均价格作为档期的基准价(也可以先由成交供应商出一个调查清单确定基准价再由采购人进行确认,若发现价格偏差过大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整并记录考评)。另外福建价格监测网(www.fjjg.gov.cn)、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www.xmdpc.gov.cn/bmzl/jrms/ly)网站发布的价格信息也可作为基准价定价依据。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
联系方式:0592-*******
名称: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机场北路476号4楼
联系方式:153*****205
项目联系人:蓝燕林
电话:153*****205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8日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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