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梅江河、龙潭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合同签订
秀山县梅江河、龙潭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合同签订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秀山县梅江河、龙潭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项目编码 | ||||||||||||
招标公告编号 | ||||||||||||
招标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河道管理站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主要措施有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和水土文化等。河道清淤疏浚长72.03km;岸坡整治33.97km(干流段新建护岸长度20.01km,支流段新建生态护岸长度13.96km);水源涵养0.15kmm2,水土保持760m2;在石耶镇鱼梁产业基地新建生态步道6.18km;新建人行便桥10座,排洪箱涵13处,涵管22处等. | 90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2023.9.5 | 198.5 | 刘军 | 高级工程师)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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