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湘潭城区段河道保洁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湘江湘潭城区段河道保洁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湘江湘潭城区段河道保洁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2023年11月8日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水利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永昌水上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江湘潭城区段河道保洁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71号

(3)项目内容:湘江湘潭城区段河道保洁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

(4)项目承包范围:湘江湘潭城区段河道保洁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次)所有内容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金额:伍佰捌拾贰万叁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中标金额

整包

湖南永昌水上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详见投标文件

/

1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三年

地点:湘潭市水利局指定地点

方式:中标供应商负责实施

4. 付款

甲方根据河道保洁考评情况,按季度拨付保洁管理费。

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0月30日生效。

8.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采购人执壹份,供应商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2023年10月30日生效。

甲方:(公章)湘潭市水利局 乙 方:(公章)湖南永昌水上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湘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湖支行 帐 号:820*****000******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保洁 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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