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民政局2023年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公告
邵阳市民政局2023年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公告
2023年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能力提升
培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8日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民政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市尚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书。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组织形式:分散委托采购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名称:2023年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二、服务目的
(一)积极引导全市养老机构争创 2023 年度湖南省标准化示范创建。通过示范创建,推广引领做法。持续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养老机构管理,促进安全健康发展。
(二)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掌握合适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心理需求;学会实用的生活护理技能和安全防护措施;提高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提高我市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培训方式
1.分批次组织相关人员对培训人员进行集体面授。
2.理论教学与情景模拟教学相结合。
3.理论教学与穿插案例相结合。
四、培训对象和人数
1.标准化示范创建培训:全市养老机构负责人 161 人。
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人员培训:414人(以实际培训人数为准)。
五、培训内容(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
(一)2023年邵阳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人员培训
1.居家养老服务基础知识。居家养老服务的定义和目的;居家上门服务流程及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服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标准。
2.老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需求。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健康保健;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和心理健康维护方法。
3.居家生活护理与标准。营养饮食的原则和常见问题;手卫生、床位翻身、卫生间护理等方面的技巧;日常动作、活动和体位转换的方法;康复训练的重要性和方法。
4.安全防护措施。火灾、跌倒等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5.智慧化系统操作。系统打卡及系统派单。
(二)2023年邵阳市养老机构标准化示范创建培训
1.养老机构标准化示范创建标准条件。
2.养老机构建设标准。
3.养老机构环境设施建设标准。
4.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5.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标准化组织、标准化手册、标准化程序等,建立养老机构的标准化制度和流程,确保养老机构的服务标准化和执行标准化。
6.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7.建立标准化档案工作体系。
六、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捌拾万捌仟捌佰叁拾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费用包干方式,培训期间的学员住宿、培训、用餐、授课、安全和场地费、新闻宣传、设备、教材及器材、保险、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1.履行合同起始日期: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总日历天数:61天。
2.地点:邵阳市。
八、付款
1.根据甲方财务报账审批程序要求,本合同分两期付款。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金额的50%给乙方;乙方在按照约定要求完成本项目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培训的人数和成交单价,支付乙方剩余合同款金额(据实结算)。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应先开具相应发票给甲方,乙方未按要求开具相应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收款单位: 邵阳市尚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邵阳西湖支行营业部
九、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甲方须按时向乙方拨付项目合同款,如因拨付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提供服务不达标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按照服务约定,乙方有独立策划、实施、评估、跟进项目计划内容的权利。
2.乙方的责任期为合同有效期。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可相应延长履行义务的期限。
3.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4.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学员名单、人数组织培训,因非乙方原因,无故缺席或培训期间擅自退出的,乙方概不负责。
5.乙方应负责集中培训期间学员安全(不含学员往返、私自外出期间安全,以及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
6.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对于甲方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乙方需配合完成。
十、违约责任
1.本项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督查考评中发现乙方没有按约定服务的情况,一次扣乙方500元,在合同款中扣除。
3.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付款。若甲方因自身原因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按时付款,按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
4.乙方须独立完成服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机构。
5.以下几种情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并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选择类似的组织,乙方应承担甲方选择类似机构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协议中未终止的部分,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①乙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的。
②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协议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③乙方未能履行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十二、其他约定
1.本项目参培人数增加在10%以内,不需要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增加的参培人员费用参照招投标文件约定及合同价款约定按实结算。
2.本项目需要进行服务内容增减时,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1.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2.本合同一式柒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中正本肆份、副本叁份,甲方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乙方执正本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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