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产业园二期配套综合提升-“惠民改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科技创新产业园二期配套综合提升-“惠民改善”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科技创新产业园二期配套综合提升-“惠民改善”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0日)
项目标段名称 | 科技创新产业园二期配套综合提升-“惠民改善”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总报价最高限价:********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设计费固定费率限价为70%,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100%,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元。 | |||||
项目编码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陈老师、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瑞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王老师、139*****473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暂定投标总报价:********.83元; (2)暂定设计费:******.00元;固定费率:35.00%; (3)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83元;固定费率:71.89%。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李军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
设计负责人:何璐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第二名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裕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暂定投标总报价:********.15元; (2)暂定设计费:******.20元;固定费率:66.18%; (3)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95元;固定费率:72.85%。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金全福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
设计负责人:庞赞龙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
第三名 | 中远交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暂定投标总报价:**570994.14元; (2)暂定设计费:41**38.50元;固定费率:65.65%; (3)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158055.64元;固定费率:78.12%。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刘晓莹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赣1362007200701243 | |
设计负责人:孙永红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202110020510*******2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市政专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业绩名称:三纵线柏树堡立交至北环立交段改造/御湖新区环湖路及连接道工程9、10号路(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业绩名称: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八联产城、承朴产城、景江产城、景州产城一期、景春产城开发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EPC)/沭阳县重庆南路(松江路至苏州路)工程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中远交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业绩名称:官山工业区路网改造(安华南路延伸段)工程/重庆保税港区悦北路道路工程(KO+320~K2+063.44段)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因《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牵头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1.4.2 条“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设计单位承担”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9 项“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初步审查均为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科学城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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