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等保测评项目成交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等保测评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等保测评项目

项目编号:XGC2023-003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11.3

采购日期:2023.11.8

成交供应商名称:华测风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创新产业园3期B1栋10楼

成交金额:*****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地址: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项目单位名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 *******

公告期限: 2023 年 11 月 8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2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师范大学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501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111室,联系电话:05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11月8日


标签: 虚拟仿真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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