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丹棱县餐厨垃圾收运市场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丹棱县餐厨垃圾收运市场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丹棱县齐乐镇新村路99号
联系方式:028-********
供应商(乙方):眉山市城投中恒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经济开发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象大道4号
联系方式:02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丹棱县餐厨垃圾收运市场化服务项目 | 1(项) | ¥1,248,300.00 | ¥1,248,300.00 | 1.服务内容: 丹棱县主城区及各场镇内、道路沿线所有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餐厨垃圾产废单位,日产餐厨垃圾约18吨,全年餐厨垃圾产生量约6570吨。 (1)合理优化收运线路,确保丹棱县主城区及各场镇区域内餐厨垃圾在24小时内上门及时清运,不得积压,不得漏收、拒收。 (2)服从采购方安排,积极做好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理的宣传,完成采购人安排的餐厨垃圾收运其他相关工作。 (3)在收运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环保事故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方、供应商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 注: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本次采购完成前已委托公司进行临时性转运,本次采购中包含 2023年9月16日至本次采购合同签订之日前的转运相关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当把临时委托期间的费用包含其中,按临时委托期间实际产生量×本次中标单价据实结算至临时委托公司。(提供承诺函) 2.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 (1)供应商必须使用密闭式餐厨垃圾车辆,且指定专人专车每日对采购范围内的餐厨垃圾进行收集后,运输至眉山市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企业,运输过程中避开交通拥挤路段和交通高峰时段。 (2)供应商必须与餐厨垃圾产废单位签订书面收运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的时间进入餐厨垃圾产废单位店内或室内收集,收集后供应商须将收集容器重新放至餐厨垃圾产废单位店内或室内原位置处,不得放置在店外或室外,做到日产日清。供应商不得向餐厨垃圾产废单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抵押金除外),同时供应商须建立餐厨垃圾收运联单制度,每日与产废单位、处理企业签字确认当日收运量,收运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3)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提供至少2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餐厨垃圾专用密闭运输车辆。车辆要求供应商自有或租赁,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购车合同或发票,供应商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车辆卸料方式为平推式或翻斗式。上述车辆要求供应商在成交后向采购方提供。 (4)供应商必须根据车辆卸料方式为产废单位统一提供专用收集容器。(供应商首次免费提供专用收集容器,可收取产废单位收集容器抵押金,在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不使用后且完好的情况下,供应商必须退还产废单位抵押金) (5)供应商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清洗场所及设施,车辆清洗场须符合环保要求。 (6)供应商必须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与产废单位、处理单位建立详细的收运台账,每月5日前向丹棱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上报上月纸质版收运联单。 (7)供应商必须编制可行的收运方案及收运线路规划;严禁在收集和运输途中出现抛洒滴漏、乱排乱倒等现象;在产废单位收运时必须配备统一的吸污毯;在处置终端出现抛洒滴漏现象的,必须第一时间自行安排人员清扫。 (8)供应商必须具有稳定的收运队伍,配备统一的工作服、手套、口罩并保持运输设备和工具的整洁和完好,每天对车辆进行清洗、除臭和杀菌。 (9)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安装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进料出料摄像监控、计重设备以及GPS自动跟踪设备),信息系统需能随时提供但不仅限于具体收运车辆在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进行作业的视频,视频必须清晰可见操作流程,视频保存期应不低于10个日历天,以备查询。 3.其他要求: (1)单价要求 单价控制价为:221.66元/吨,报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要求 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报出丹棱县餐厨垃圾收集、运输项目的单价与总价。供应商的报价含完全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运维费、场地租赁费、电费、水费、运营管理费、运输费、利润、税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3)计量结算 按实际每月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计量结算。 (4)风险承担 经采购方测算,目前,丹棱县餐厨垃圾1年产生量约6570吨,供应商全年收运总量超出6570吨的,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超出补充合同百分之十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年未达到6570吨的,按实际运输量进行结算。(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5)每日每次餐厨垃圾必须在丹棱县过磅,在垃圾中转站没安装地磅之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
合同金额: 1,248,3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捌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07日至2026年11月06日
履约地点:丹棱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023年11月06日
2023年11月09日
合同附件:
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09日
标签: 场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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