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养护管理系统二期其他子系统项目内容公开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养护管理系统二期其他子系统项目内容公开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养护管理系统(二期)
其他子系统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江西省交投集团养护管理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养护数据管理系统、养护展示管理系统、养护业务管理系统和后台管理系统四大板块,以及系统所需IT基础配套设施。系统分三期设,目前已完成一期建设工作,建设内容可概括为“1+1+1+3”,即1个养护统一管理平台、1个数据中心、1个养护展示子系统、3个养护业务管理子系统,3个业务子系统分别是日常养护管理子系统、公路技术状况管理子系统和路面养护辅助决策分析管理子系统。基于以上背景,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养护管理系统,推动集团管养数字化进程,拟开展集团养护管理系统二期建设,集团养护管理系统二期建设也是江西省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项目。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养护管理系统(二期)其他子系统项目范围包括:(1)养护数据管理子系统优化拓展;(2)养护统一管理平台优化拓展;(3)养护展示管理子系统优化拓展;(4)日常养护管理子系统优化拓展;(5)路面养护辅助决策子系统优化拓展;(6)新建养护计划管理子系统;(7)新建养护工程管理子系统。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400万元。
2.1项目建设目标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养护管理系统建设是集团公路养护管理模式的创新,通过信息系统建设以及配套装备与技术应用,形成涵盖自动化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分析、养护计划、日常养护、检测评定、养护工程、养护辅助决策、可视化集成展示等为一体的综合养护管理平台,全面感知高速公路网的资产运行状态,为养护业务高效运转化、养护决策科学化提供支撑,实现精细管理、精准服务的管理目标。
目前一期已完成集团养护管理系统统一平台和数据中心的建设,构建了全路网可视化电子地图,实现了“公路养护资产看得清”的目标,并完成了日常养护管理、桥梁技术状况评定、路面养护辅助决策部分功能模块,总体来说,一期工程为养护管理系统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从公路养护总体业务和需求来说,还未覆盖全养护业务,同时目前一期已实现子系统,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用了又提出了很多新的需求,因此二期还需升级优化一期已实现系统,以达到切实满足实际业务需求,辅助业务管理,提升业务效率。
2.2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基于一期工程的建设成果,二期工程的建设内容为:
(1)养护数据管理子系统优化拓展
进一步对数据管理子系统和路产可视化系统进行优化完善,对系统积累的数据进行清洗,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唯一性、一致性,提高数据在各业务子系统之间的流转效率,同时针对新的业务子系统,增加相应数据的管理功能。
(2)养护统一管理平台优化拓展
在一期已建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相关功能,包括隧道展示、四新技术及后评价数据展示等模块,同时进一步拓展展示形式,开发统一APP或小程序,实现手机端数据展示和查询等功能。新建养护档案管理模块,实现养护档案集中化管理。新建养护培训模块,支持在线学习培训、考试、积分、排名等。新建重点构造物监测管理子模块,实现对实施健康监测的重点数据汇集和可视化展示以及统一对接省厅监测平台。
(3)养护展示管理子系统优化拓展
在一期已建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相关功能,包括隧道展示、四新技术及后评价数据展示等模块,同时进一步拓展展示形式,开发统一APP或小程序,实现手机端数据展示和查询等功能。新建养护档案管理模块,实现养护档案集中化管理。新建养护培训模块,支持在线学习培训、考试、积分、排名等。新建重点构造物监测管理子模块,实现对实施健康监测的重点数据汇集和可视化展示以及统一对接省厅监测平台。
(4)日常养护管理子系统优化拓展
在现有日常养护管理系统基础上,优化日常巡查、清单管理、考核管理、机务设备管理等功能。新增日常养护计量支付管理等模块;新增日常养护成本排名等功能;新增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功能,包括智慧养护作业区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管理、交通事故数据分析等。
(5)路面养护辅助决策子系统优化拓展
路面养护决策子系统主要增加智能巡检数据分析、增加路段和车道级合并功能、增加部分路段路面内部结构和材料数据、预防性和修复性养护分支决策、整合现有路面技术状况管理和路面辅助决策功能、增加路面检测业务管理、增加路面长期性能预测功能、增加以路网路况指标为目标决策场景、多年路面养护规划功能、增加养护计划和养护设计数据管理、辅助养护设计审查等功能、新技术跟踪评估功能等。
(6)新建养护计划管理子系统
实现养护计划编制与审核、养护计划反馈、养护计划实施与检查、养护计划执行考核、年度养护计划报告、综合统计查询等功能。
(7)新建养护工程管理子系统
养护工程管理子系统应包括路面、桥梁、隧道等各类养护工程项目的管理流程和内容,具体可包括路面、桥梁、隧道等各类养护工程项目的管理流程和内容,具体可包括养护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养护工程开工审批、养护工程进度管理、养护工程质控管理、养护工程安全管理、养护工程变更及计量管理、养护工程交竣工验收管理、养护工程质后评估管理、养护工程综合管理等功能。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1)养护数据管理子系统优化拓展;(2)养护统一管理平台优化拓展;(3)养护展示管理子系统优化拓展;(4)日常养护管理子系统优化拓展;(5)路面养护辅助决策子系统优化拓展;(6)新建养护计划管理子系统;(7)新建养护工程管理子系统。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即XTEQ标段)。
本期工程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其他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5。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开设账户。
2.2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6 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2 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机电 序列)结果中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当年未 进行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 B 级对待。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XTEQ |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XTEQ |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信息化项目的合同业绩。 |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XTEQ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 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机电序列)中未被评为D级(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3.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在近 3 年(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
附表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XTEQ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信息化项目负责人。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XTEQ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交通通信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表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标段 | 其他要求 |
XTEQ | 无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路网运营管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66号
邮 编:******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91-********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附件: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养护管理系统(二期)其他子系统项目评标办法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路网运营管理公司
2023年11月9日
附件: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养护管理系统(二期)
其他子系统项目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 标 方 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符合 招标文件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人不得 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已标价报价 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和信息化服务费用报价清单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一致 | |||
2.1.2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其他要求”的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0 分 主要人员:20 分 业绩: 15 分 技术能力: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3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1)对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7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平均值的计算。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75%的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但须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重点项目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交建管字[2016]79号)的规定随报价文件提供成本分析等证明材料。 评标价等于或大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0.975 的报价属于偏高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将失去参与竞争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2)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和本项规定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以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示例:0.1234%。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0分 | 系统方案 | 8分 | 实施方案完整,整体布局合理,得6.6~8分;较合理,得5.6~ 6.5分;基本合理,得4.8~5.5分。 | |
项目实施组织和措施 | 5分 | 项目实施组织和措施方法好,程序清晰, 措施合理的,得4.3~5分;较好的,得3.8~ 4.2分;一般的,得3~3.7分。 | ||||
设备与系统 | 5分 | 软硬件配置资源估算合理,得4.3~5分;较 好,得3.8~4.2分;一般,得3~3.7分。 | ||||
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保证措施有效,进度安排合理得6.3~7 分;较好,得5.3~6.2分;一般,得4.2~5.2分。 | ||||
合理化建议及后续服务承诺 | 7分 | 建议合理的,后续服务规划好,得6.3~7分; 较符合,得5.3~6.2分;基本符合,得4.2~5.2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基本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人员 最低要求”的得12分; | ||
加分 | (1)项目负责人持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加2分; (2)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一个高速公路信息化项目(作为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加3分,最多加6分。 评审依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款 要求为准。 | |||||
2.2.4(3) | 评标价 | 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5,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3。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低得零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15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1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9分; (2)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完工或交工时间为准。)每完成一个高速公路信息化系统建设,且高速公路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中不少于900万元的,每个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评审依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 |
技术能力 | 5分 | 技术能力 | 5分 | (1)满足基本条件的得3分; (2)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 符合CCRC-ISV-C01:2021 《 信息安全服务 规范 》三级及以上服务资质要求的认证证书加1分; (3)投标人具有CMM3及以上认证证书的加1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评标办法正文内容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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