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拟对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特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我街道于2023年4月经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再次延长“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MCG**********)合同期限三个月(自2023年4月20日-2023年7月19日)。原服务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田寮路33号,拟更改新服务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安居鸣鹿苑南区G座3-9层。服务范围包括办事处第一办公区(一号楼、二号楼、三号楼、四号楼、五号楼、门卫室)、第二办公区一号楼、第二办公区(安居鸣鹿苑G座3-9层)、对外服务窗口(田寮市场3楼)、日间照料中心、龙湾地下一层停车场等,且服务费用不作调整。拟提前终止玉塘街道购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即合同期限变更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6月30日,未支付的服务费,按照该月份实际服务天数结算。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启动玉塘街道片区1-田寮片区拟选址学校及周边地块土地整备工作的通知》(深光土整组〔2023〕36号)《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的通知》(深光玉处〔2023〕37号),我街道位于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楼栋(第二办公区二号楼、三号楼、四号楼、五号楼)需要尽快完成搬迁腾空。因原第二办公区二号楼、三号楼、四号楼、五号楼已搬迁,需变更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内容。
根据原合同第三条合同期限部分:“如在此合同期限内甲方已完成2023年度物业管理服务的招标工作,并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乙方承诺服从甲方决定,且不以此为由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现我街道已于2023年5月29日完成2023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工作,新物业管理服务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1日,因原服务项目与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部分服务内容重叠,为进一步高效规范、统筹我街道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故提前终止玉塘街道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田寮社区警民路10号

联系电话:135*****633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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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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