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连江县食品抽检水产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2
2023年连江县食品抽检水产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2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北新区探秘路73号树屋十六栋B1-3栋 | 315,000.00元 |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756号(福湾工业区10号地块)源盛纺织服装公司GJ-16号三楼(19~32)*(A~D)+(18~19)*(D~B)区域房屋 | 490,000.00元 |
采购包1(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服务类(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 抽检350批次(水产品监督抽查),检测项目为喹诺酮类、孔雀石绿(含隐色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 | 8.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验要求及《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2014)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8.2中标人应及时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成果提出的疑问、上级抽查、复查等其他合理要求。 8.3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得到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与采购人配合,进行优质服务。 8.4中标人应有专人负责采购人的业务,设立专线服务电话,随时响应采购人的合理要求及业务沟通。 8.5中标人如未能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未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无偿更换服务方式及条款,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6投标人须自主经营管理,不允许投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抽样检测任务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以上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7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文件,不得夸大自身能力或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供的图片、证书、承诺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应提供上述材料(图片、证书、承诺等)的真实性说明,并承诺一旦发现不实材料,视作虚假应标,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批 | 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315,000.00 |
采购包2(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服务类(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按政府采购合同要求 | 按政府采购合同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批 | 按政府采购合同要求 | 49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建朝 |
评审专家: | 张伟 、 丁卓群 、 康文斌 、 赖晓铭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各个采购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8111 3010 1280 0279 30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0.47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0.73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的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12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卢江鸿
电话:0591-********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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