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引进三次评标结果公示

20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引进三次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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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引进(三次)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3-ZSBZDA-F003/JD2023-GD-0945)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 001 20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引进(三次) :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江苏国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承诺入围
后参与每次项目报价,服务期内无故不参与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国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国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4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国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 质疑事项 请求 主张
4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 法律法规依据 理由和线索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
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 传真 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 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
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 检测 鉴定,向相关部门 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
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
用由质疑方承担 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 谁过错谁负担 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
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三 其他
一 公 示 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 项目名称:20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引进(三次)
三 项目编号:2023-ZSBZDA-F003/JD2023-GD-0945
四 评标结果(评审排序 投标供应商名称):
第一名:江苏国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名:广东鲲健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名:广东中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名:春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名: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六名:广东瑞威工程有限公司
第七名:广东千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名:湛江市高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九名:广东厚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名:广东伟恒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一名:广东博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第十二名:广东华钦建设有限公司
第十三名:广东众基建设有限公司
第十四名:广东顺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五名:湛江市恒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五名:广东裕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十七名:广东信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八名:湛江扬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其中,广东晟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湛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 预中标供应商:
序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承诺
1 江苏国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承诺入围后参与每次项目报价,服务期内无故不参与报价
或履约较差者取消入围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相关采购。
2 广东鲲健工程有限公司 承诺入围后参与每次项目报价,服务期内无故不参与报价或履约较
差者取消入围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相关采购。
3 广东中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入围后参与每次项目报价,服务期内无故不参与报价或履
约较差者取消入围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相关采购。
4 春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入围后参与每次项目报价,服务期内无故不参与报价或履约较
差者取消入围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相关采购。
5 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入围后参与每次项目报价,服务期内无故不参与报价或履
约较差者取消入围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相关采购。
6 广东瑞威工程有限公司 承诺入围后参与每次项目报价,服务期内无故不参与报价或履约较
差者取消入围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相关采购。
六 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
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
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七 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 质疑事项 请求 主张
4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 法律法规依据 理由和线索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
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 传真 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 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
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 检测 鉴定,向相关部门 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
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
用由质疑方承担 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 谁过错谁负担 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
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610394520
监督部门:某单位纪检部门
地 址:广东省
邮 编:524000
联 系 人:骆先生
电 话:0759-766366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张怀远
电 话:0551-62220155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6103945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 黄嘉玉
电 话: 18225892878
电子邮件: jgxmb03 ah-inter.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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