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C*********)采用邀请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JC*********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中标单位名称:汕头市家之味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廖成文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04号金龙大厦A幢704号房之二单元。

六、中标、成交标的数量:1项;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七、评审日期:2023年11月10日;

评审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评标室(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29号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陈琇莹;评审委员会成员:郭丹娜、陈琇莹、黄进冬、姚欣强、黄华君。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收取,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柒拾伍元整)。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有3家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提交密封性完好的投标文件,这3家供应商分别是:汕头市好味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惠平食品有限公司、汕头市家之味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经评审,3家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

汕头市家之味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00元);

汕头市好味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00元);

备注:本项目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报价评比情况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先生

联系电话: 0754-********

(二)采购人: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环路1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

(三)采购代理机构: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29号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4-********

传 真:0754-******** 邮编:******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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