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产生的法律纠纷律师服务项目采购公示
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产生的法律纠纷律师服务项目采购公示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改扩建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产生的法律纠纷律师服务项目
拟邀请单位:山西朔风律师事务所。单一来源原因:按照《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二级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争议解决业务如因所涉被诉案件传票送达日至开庭日不超过三十天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原因,不宜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选聘律所的,可按照集团公司和二级企业非招标采购相关规定,采取单一来源或直接采购的方式,从律所备选库中确定选聘律所。 ”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从集团公司发布的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机构库(2023-2026 年)名录里采购,因案发地为山西朔州,拟选择山西朔风律师事务所进行采购。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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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000 | 法律服务通用物资 | 项 | 1.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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