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改扩建二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的中标候选人
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改扩建二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的中标候选人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改扩建二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3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改扩建二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0 | |||||
项目编码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暂定投标总报价(元) | 勘察、设计服务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 *******.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缪剑峰 | 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第二名 |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76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姚莘 | 正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第三名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王首群 | 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业绩项目名称: 1、荣昌区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建设工程设计; 2、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一期建设项目设计; 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院第一分院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 4、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勘察、 设计、 采购、 施工 EPC总承包。 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1、荣昌区人民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建设工程设计; 2、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院第一分院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 3、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勘察、 设计、 采购、 施工 EPC总承包。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业绩项目名称: 1、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科学城院区建设项目(一期); 2、武汉市第七医院迁建(武昌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洪山院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4、孝感市东城医院工程设计; 5、黄陂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6、光谷院区儿童医疗中心 (光谷同济儿童医院)。 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1、孝感市东城医院工程设计; 2、黄陂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光谷院区儿童医疗中心 (光谷同济儿童医院)。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业绩项目名称: 1、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巴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总负责人业绩: 1、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供“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的说明或提供其证明材料。故依据“A-26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其投标被否决。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供“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的说明或提供其证明材料。故依据“A-26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其投标被否决。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袁先生,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3-********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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