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大厅文化墙建设结果公告采购包1
法庭大厅文化墙建设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福霞小区5#701单元 | 2,670,000.00元 |
采购包1(法庭大厅文化墙建设项目):
工程类(福建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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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装修工程 | 280万元 | 1、本次项目建设位置: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内(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片区南林大街与大红袍路交汇口的西北侧)2、项目情况:雕塑面积约226平方米,具体以图纸标示及现场测量实际尺寸为准。3、本项目为设计制作施工安装一体化采购,项目共分两大部分,分别为大厅主形象墙以及大楼外墙左右立柱装饰。3.1第一部分为大厅形象墙:应能够充分展示南平新中院的地域、文化与法院等特色。3.2第二部分为外墙左右立柱装饰:应与楼体、周边环境及主形象墙相融合,左右能遥相呼应。4、本次法庭大厅文化墙建设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货物。国家有CCC强制性规定的产品还必须符合国家CCC强制性认证规定。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承诺提前15日历日交货) | 项 | 卢威廷 | 普通全日制本科视觉传达设计毕业证书编号:106*****220******* | 2,67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黄峰 |
评审专家: | 林淑芳 、 彭忠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 (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法庭大厅文化墙建设项目:2.16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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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32号
联系方式:0599-*******
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府前路7号二层
联系方式:0599-*******
项目联系人:卓夏珍
电话:0599-*******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标签: 文化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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