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2023年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委托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2023年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委托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乐山市2023年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委托监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乐山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16:37
评审专家名单 黄来美,杨雪冰,余勇
总中标金额 ¥6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0*****436
采购单位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3-*******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市中区乐高东路86号7幢1号、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436
附件:
附件1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附件2 乐山市2023年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委托监测项目磋商文件(**********
附件3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附件4 大气颗粒(挂网板)

一、项目编号:N511*****230*****

二、项目名称:乐山市2023年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委托监测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1栋2单元401-1301号 62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乐山市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委托监测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签订合同后 385 个日历天(监测时间为365天,完成检测任务后20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内完成。 详见采购文件 62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来美(采购人代表)、杨雪冰、余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本项目采购代理费为采购预算价金额的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联系方式:0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市中区乐高东路86号7幢1号、2号

联系方式:180*****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0*****436

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标签: 大气颗粒物 委托监测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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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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