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车库维修改造工程二次-结果公告
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车库维修改造工程二次-结果公告
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车库维修改造工程(二次)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MGL*******
2、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车库维修改造工程(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1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备注 |
YMGL******* | 本项目为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车库维修改造工程(二次),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包含原有柱面涂料铲除、原有顶棚涂料铲除、原有地面坡道防滑层铲除、新做乳胶漆墙面、新做乳胶漆顶棚、新做铝格栅吊顶、新做环氧树脂地坪漆地面、屋面防水等 | 河南千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4号院4幢108 | ******.00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小庄、彭良杰、赵丽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4476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道南路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一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周山路街道九都西路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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