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凉山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和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凉山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和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3*****230*****-1

二、合同名称:凉山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和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三、项目编号:N513*****230*****

四、项目名称:凉山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和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土城巷63号

联系方式:177*****760

供应商(乙方):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道滘镇万道路2号

联系方式:136*****4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凉山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和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项目 1(项) ¥796,000.00 ¥796,000.00 (1)服务内容:划定州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通过收集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资料,补充划定必要的补给区,确定保护类区域。通过开展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等工作,确定管控类区域。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行政区划等,最终确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以外的区域是一般区。针对不同分区,提出差别化对策建议。严格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报告编制大纲》要求编制凉山彝族自治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报告。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部令第27号)有关规定,运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相关工作成果,建立州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服务标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国家、四川省关于“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定位和要求,并和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等空间规划有效衔接,结合凉山州地下水实际,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估和富水性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完成地下水污染源重点区划定,要突出问题导向,提出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建议,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修复等差别化环境管理要求。

合同金额: 7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09日至2024年01月08日

履约地点:凉山州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采购合同(地下水区划项目).pdf

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名录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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