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正线轨道铺设工程-中标
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正线轨道铺设工程-中标
项目名称: | 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正线轨道铺设工程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10-12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正线轨道铺设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铁建函(2020)421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正线轨道铺设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G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丰乐河路站,止于东风大道站,线路全长约27.2km,均为地下线,设站17座,其中换乘站9座,分别与3号线、S1线、9号线、5号线、8号线、1号线、4号线、10号线、11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1.64km,最大站间距3.37km,最小站间距0.93km;新建龙塘停车场1座,在东风大道站接入。正线平面最小曲线半径350m、配线最小曲线半径150m,正线线路最大坡度30‰。车辆选用地铁B型车,最高时速100km/h。本项目轨道铺设总长度约59.583km。
2.7 合同估算价:*****.69万元
2.8 计划工期:
暂定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约607个日历日)
2.9 招标范围:
合肥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正线轨道铺设工程招标范围:丰乐河路站~东风大道站(Z(Y)DK8+635.341~Z(Y)DK35+848.098)区段正线、配线;龙塘停车场出入场线(CDK0+000~CDK1+729.5;RDK0+000~RDK1+732.94);望江东路站6号线部分二次结构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前期准备及辅助设施工程,轨道铺设、道床施工,道岔铺设,无缝线路施工,与既有4号线联络线接驳,望江东路站6号线部分二次结构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站台板、站台板支撑墙、站台板支撑梁、站台板支撑柱、楼梯、轨顶风道、人防构件、站台板下水泥砂浆找坡、临轨墙、端头井素混凝土回填、站台门端门墙、扶梯下斜板等),线路和信号标志安装,车挡及附属设备安装,轨行区管理,区间施工照明,轨行区垃圾清运和道床冲洗,各专业施工配合,钢轨预打磨,工程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以及保修期保修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补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铁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该业绩对应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开通运营或试运营或初期运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铺设施工业绩,该业绩中轨道铺设长度不小于40km。
注:(1)本招标文件中“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2)业绩要求中“轨道铺设”仅指地下段正线及配线轨道铺设或高架段正线及配线轨道铺设或出入场(段)线轨道铺设,不包括车辆段或停车场的轨道铺设。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00:00至2023年11月02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票决随机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0天0小时55分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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