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南县大通湖流域茅草街镇与草尾镇界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南县大通湖流域茅草街镇与草尾镇界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南县大通湖流域茅草街镇与草尾镇界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南县财采计[2023]-0914-3号-1
采购人(全称):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南县昌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南县大通湖流域茅草街镇与草尾镇界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南县财采计[2023]-0914-3号
3、项目内容:南县大通湖流域茅草街镇与草尾镇界河清除杂草,淤泥清运,河两侧生态护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蔡先生
6、联系电话:073*****27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1月13日,完成日期:2024年02月11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南县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10-2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0月23日
合同订立地点:南县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磊 法定代表人:杨阳
委托代理人:张伟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7-******* 电 话:0737-*******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工业园区(原新颜村六组、张公塘村十三组)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县支行
帐 号:430*****0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环境综合治 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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