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13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13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船口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3403号哈尔滨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13栋2层2155房间
被投诉人1:齐齐哈尔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
被投诉人2:齐齐哈尔市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民航路566号
相关供应商:齐齐哈尔露之霖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运建园小区78号楼01单元01层0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采购项目编号:[******]QC[GK]********)”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依法受理,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齐齐哈尔露之霖商贸有限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齐齐哈尔露之霖商贸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3:本项目评标过程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梁丽君作为社会评委,根本不熟悉齐齐哈尔市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政策或相关业务,也不能代表齐齐哈尔市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进行评标活动,此项目评审活动完全没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驳回投诉。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3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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