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综合康复指导中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中标结果
残疾人综合康复指导中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中标结果
询价编号 | 2016-10018 | 项目名称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残疾人综合康复指导中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完成状态) |
询价开始时间 | 2016-01-15 12:00:00 | 询价结束时间 | 2016-01-21 09:00:00 |
中标方式 | 按项目中标 | 成交时间 | 2016-01-21 |
预算总额(元) | 预算内资金(元) | 预算外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120000 | 0 | 120000 | 0 |
包号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 质保期(月) | 供货期(天) | 数量 | 采购单位 | 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1 | 1 |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 | 其他 | 一、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具有二年以上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验;(二)投标人必须获取以下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资质之一:民政部门、教育部门或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项目详细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4〕55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康复训练任务的通知》的要求,为保障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项目顺利实施,延边州残联决定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10例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特拟招标1家定点供应商。(二)服务对象――具有延边州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医学诊断证明的年龄不超过7周岁(含)有康复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贫困智力残疾儿童。(三)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以下逐条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不满足以下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 服务机构1.1基本条件:日均收训儿童不少于20名。1.2场所设置n室内康复训练场所使用面积至少110平方米,包括:(1)集体训练室至少1间,每间至少20平方米;(2)个别训练室至少2间,每间至少5平方米;(3)专用训练室(运动训练/感统训练室)至少1间,每间至少50平方米;(4)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室/家长培训室/儿童评估室/教师培训室/资料室)至少1间,每间至少30平方米;有儿童专用卫生间;有可利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消防、卫生等相关规定和要求。1.3场所设备设施n集体训练室:配备儿童课桌椅、大小白(黑)板、多媒体教学设备、适合儿童特点的教学挂图、卡片及相关教具等;个别训练室:配备个别化训练课程评量表、个训用桌椅、玩教具等;专用训练室:配备PT软垫、木条台、滑板车、大滑板、吊筒、钻滚筒、羊角球、大龙球、布袋跳、触觉球、按摩地垫、按摩大龙球、平衡木及平衡踩踏车、万象组合包、精细运动训练用玩具等;多功能训练室:配备接待用桌椅、档案柜、电脑、电脑桌椅等;配备基本的康复与教学评估设备;配备供家长学习、借用的康复普及读物和玩教具等;户外活动场地:配备滑梯、秋千等大型玩具。1.4康复人员:机构应按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按比例配备教师和康复治疗等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应具有医疗、教育、心理、康复等专业背景,专科以上学历;康复人员与儿童的比例为1:3~1:5;康复人员要有健康合格证。注:康复人员为医师或教师要有相关医师或教师资格证。2、服务内容(流程)康复咨询与评估,包括接案咨询和康复评定;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的制定,包括汇集儿童基本信息、诊断报告、康复需求测评和相关资料、召开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分析会、制定报告书和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的实施,包括安排康复教育课程表(一日活动安排),制定康复教学计划,设计康复教学与训练活动、实施康复教学与训练活动;效果评估,包括智力和适应行为测评、功能评估;转介跟踪与随访,包括早期康复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衔接,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康复延伸。3、服务要求3.1服务时间:每名儿童在机构内训练时间至少10个月,每日至少3个小时,每周至少1次对家长进行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1次集中家长培训和社会融合活动。3.2康复训练内容包括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的能力训练,并通过主题、音乐游戏等活动方式组织开展训练。3.3康复训练形式包括集体、小组(组别)、个别教学与训练和家庭社区融合活动等。要求对儿童的能力分析准确,制定适当目标,规范康复方案,方法手段多样,每名儿童康复训练目标实现75%以上。集体教学与训练:要求2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6~12名儿童;小组(组别)教学与训练:要求1名康复人员,3~6名儿童(如果是外出小组课或是低能力/小年龄段儿童则需2名康复人员,主辅分工);个别教学与训练:要求康复人员与儿童1:1或1:2;家庭社区融合活动:根据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提供社区和家庭康复指导和跟踪随访,帮助家长完成在家庭和社区的康复目标。3.4训练每满3个月时进行阶段性功能评估(包括儿童的运动、感知、认知、言语、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等领域),总结康复效果和现状,提出进一步干预意见和建议。3.5项目资助结束时进行总结性评估(包括儿童的智力和适应行为测评、功能评估以及转介),对比前测,分析现状,总结效果,转介去向。4、质量控制儿童康复评估与训练建档率100%;儿童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儿童既定康复训练目标实现75%以上为有效);儿童家长培训率100%;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满意率≥90%;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率≥85%;组织儿童参加社会融合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 36 | 300 | 10套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残疾人综合康复指导中心 | 119900 | 延吉市智障儿童康复训练中心 |
合计 | 10 | 119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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