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市养殖合作社生产用房隔热降温物资采购报价评审结果公示平果市外资项目中心按照世界银行贷款广西贫困片区农村扶贫试点示范项目《采购管理手册》规定,组织开展平果市养殖合作社生产用房隔热降温物资采购工作,现将本次采购的报价评审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果市养殖合作社生产用房隔热降温物资采购
二、合同编号:GXPG-HW-2023-05
三、采购内容: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世行项目畜禽养殖合作社生产用房隔热降温物资1批。
四、询价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
五、报价单位:陕西冠翔科工贸有限公司、广西源之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广西鑫锋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六、评审时间:2023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
七、评审地点: 平果市行政信息中心大楼B301。
八、评审小组成员:黄宝宽(平果市外资项目中心采购员)、黄群娟(平果市外资项目中心项目社会安保员、项目办秘书)、廖艳萍(平果市外资项目中心会计员)、黄 艳(平果市外资项目中心档案管理员)、黄俊钧(平果市外资项目中心项目管理员)。
九、评审结果:询价小组根据询价采购文件既定因素及标准,对供货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完整性、资格性、响应性评审,具体情况如下:
(1)通过完整性审查的有2家供货商;
(2)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有3家供货商;
(3)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有2家供货商;
(4)有效报价供货商:陕西冠翔科工贸有限公司、广西源之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5)无效报价供货商:广西鑫锋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是货物规格响应表没有按规定要求响应;二是没有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三是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名与其身份证姓名不一致,法定代表人没有在委托书上签名)。
十、评审结论:根据《报价须知》\u201C15.1报价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审中按照无效文件处理:15.1.4未按询价文件中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的\u201D和\u201C16.1询价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予以废标:16.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u201D,评审小组一致认定本次采购按废标处理。
十一、评审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6日。
十二、说明:(一)报价人认为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评审结果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平果市外资项目中心或向上一级项目办投诉。平果市外资项目中心将在收到报价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质疑地址及电话:平果市行政信息中心大楼B316(平果市外资项目中心),电话:0776\u
201*****818。
(三)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可能影响业主方的核查效率,延误问题的处理。
平果市外资项目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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