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景阳新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设计)预中标结果
2015年景阳新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设计)预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望谟县2015年景阳新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 |||||
招标人 | 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代理机构 |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1月18日13:40:00 | |||||
开标地点 |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总分: | 77.46 |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 张建国 | |||||
投标报价 | 下浮2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益欣·御江城工程A标段设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总分: | 30.85 |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 李利 | |||||
投标报价 | 下浮2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贵定县2014年度棚户区改造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总分: | 30.00 | ||
项目经理或首席设计师或项目总监 | 鲁一平 | |||||
投标报价 | 下浮2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本溪市公安局业务技术楼项目 | |||||
公示期 | 2016年01月21日 | 至 | 2016年01月23日 | |||
公示说明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 |||||
招标人电话: | 135*****588 | |||||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监督部门 | 望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
监督部门电话: | ****-******* |
标签: 租赁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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