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物业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物业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G-SHJZ-******-1

二、合同名称: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物业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510*****210*********[2023]*****

四、项目名称:2023年海桐街环境监测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海桐街69号

联系方式:139*****694

供应商(乙方):四川华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西三环一段大合仓A412

联系方式:182*****8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物业管理服务 1(项) ¥1,200,000.00 ¥1,200,000.00 (一)供应商应通过各类渠道充分了解、认识本项目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各类情况后制定项目物业服务整体方案,以确保能满足本项目各类需求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二)供应商需具有能源管理能力,配合采购人做好本项目节能减排工作,做好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加强维护和巡查,消除不必要的能源消耗,根据采购人需求和工作目标参与“节约型公共机构”的建设工作。 (三)供应商需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能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使各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五)供应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六)供应商利用自身资源满足临时应急(如院内重要接待、临时性搬抬任务、加班等)抽调安全保卫、清洁服务等的调遣能力。 (七)供应商应当对涉及采购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履约期间,如遇增量情况,在补充协议中体现,但补充协议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合同金额: 1,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21日至2024年09月20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海桐街69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9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162444.pdf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3年1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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