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合同

诉讼代理合同

采购信息

项目编号 BA********* 项目名称 诉讼代理合同
经办人单位 资产管理处 经办人 苗若楠
预算金额 ******.00 人民币 成交金额 ******.00 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质保期 0 月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栋4-5层 采购单位 吉林大学资产管理处
付款方式 分批付款,按批次验收合格后付款,具体批次详见附件。(仅适用于后勤集团、中小学服务;后勤处天鹅养护采购;车辆保险服务;物业费用评估服务;校医院检验服务;社会科学学报印刷服务;经改办、政策与法规办公室和资产处法律服务;租车服务;就业服务中心搬运服务;生命科学学院饲育保障和设施运行服务;校办备用电租赁和舞台机械设备维保服务;资产处商标注册、保护服务、校内搬迁服务;校医院保安外包服务;雇主责任保险服务;校办扫码员通讯服务;投递单事前审核及单据传递类;AVL软件维护服务;综合极端条件高压科学中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试运行维护维修服务;珠海研究院安保服务)
供应商联系手机 158*****484 服务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6年11月15日
服务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
验收方式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律师须尽到与自己职责相关的全部谨慎、注意义务,履行代理律师应尽的全部职责; 2.乙方律师应根据案件发展需要,及时、尽责的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搜集、整理、汇总证据材料; 3.乙方律师应按时出庭,积极为甲方、吉林大学争取合法权利; 4.乙方律师对甲方、吉林大学因本案涉及的应该保密的案件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采购材料 西区胜祥加油站执行-自主评审报告.pdf

明细清单

采购品目 其他服务 名称 诉讼代理合同
单位 数量 1
单价 ¥102,800.00 总价 ¥102,800.00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范围: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担任吉林大学在西区胜祥加油站执行程序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程晓燕、侯斌、高书媛律师为吉林大学与长春市胜祥经贸有限公司、长春市胜祥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 一案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执行程序终结之日止。 服务要求:乙方律师须尽到与自己职责相关的全部谨慎、注意义务,履行代理律师应尽的全部职责;乙方律师应根据案件发展需要,及时、尽责的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搜集、整理、汇总证据材料;乙方律师应按时出庭,积极为甲方、吉林大学争取合法权利;乙方律师对甲方、吉林大学因本案涉及的应该保密的案件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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