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分子育种研究院高通量植物基因组分析系统流式细胞仪中标结果
作物分子育种研究院高通量植物基因组分析系统流式细胞仪中标结果
一、合同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1006-A | ||||||||||||
二、合同名称:河南省作物分子育种研究院高通量植物基因组分析系统(流式细胞仪)项目 | ||||||||||||
三、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1006 | ||||||||||||
四、项目名称:河南省作物分子育种研究院高通量植物基因组分析系统(流式细胞仪)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河南省作物分子育种研究院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 | ||||||||||||
联系人:王永霞 | ||||||||||||
联系方式:135*****935 | ||||||||||||
2.供应商(乙方):河南凯泓实业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微型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城东路268号院5号楼东1单元6层13号 | ||||||||||||
联系人:程光华 | ||||||||||||
联系方式:0371-********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 元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1. 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90 日内将货物 (设备 ) 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甲方要求安装、调试完毕,具备使用条件。 2. 乙方负责所供货物(设备) 包装、运输、安装和调试,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为乙方 现场安装提供水、电等便利条件。 3. 安装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安装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否则一切后果均由 乙方承担。 5. 货物(设备)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提供货物(设备)进行看管,并承担货物(设备) 的丢失、损毁等风险。 6. 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设备), 由乙方承担毁损、灭失的风险。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额度:合同价的5%。合同签订之前缴纳,项目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返还。 2.项目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周后,乙方提供付款的相关手续并开具代理服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项目合同款总额的100%。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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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06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4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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