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16:1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182*****678(仅限技术咨询)
采购单位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凉山州西昌市河东大道2段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联系电话:0834-*******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田女士;028-********、0834-*******(凉山)

一、项目编号:scby-qy-ls-*******(招标文件编号:scby-qy-ls-*******

二、项目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旗峰工业开发区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3.******0

供应商名称: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19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提供中药配方颗粒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供应商所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须按照国标或省标执行,本次采购的中药颗配方粒中暂无国标或省标的,待出台国标或省标之后须按照国标或省标执行。
(2)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按照备案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并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到货入库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年,并保证有效期内的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
(3)本次采购的所有中药配方颗粒品目中,供应商已在四川省药监局备案的品目应超过300种(含300种),供应商未在四川省药监局备案的品目,应注明(未备案)。(提供四川省药监局备案的相关证明资料和执行标准资料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其经营配方颗粒基本目录及供货价格,并保证此目录内的配方颗粒在采购周期内可持续供货,缺货率应低于1%。(提供经营符合国家或省级标准的配方颗粒基本目录及供货价格材料,原则上供货价格在合同期内不得上涨,政策性原因除外。)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2010年版)、《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以及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药品标准,省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等相关要求。
(6)中药配方颗粒的规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且药品不得出现粘结潮解、虫蛀、霉变、包装破裂、酸败等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华润三九现代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提供中药配方颗粒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供应商所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须按照国标或省标执行,本次采购的中药颗配方粒中暂无国标或省标的,待出台国标或省标之后须按照国标或省标执行。
(2)供应商须承诺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按照备案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并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到货入库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年,并保证有效期内的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
(3)本次采购的所有中药配方颗粒品目中,供应商已在四川省药监局备案的品目应超过300种(含300种),供应商未在四川省药监局备案的品目,应注明(未备案)。(提供四川省药监局备案的相关证明资料和执行标准资料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其经营配方颗粒基本目录及供货价格,并保证此目录内的配方颗粒在采购周期内可持续供货,缺货率应低于1%。(提供经营符合国家或省级标准的配方颗粒基本目录及供货价格材料,原则上供货价格在合同期内不得上涨,政策性原因除外。)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2010年版)、《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以及中药配方颗粒的国家药品标准,省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等相关要求。
(6)中药配方颗粒的规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且药品不得出现粘结潮解、虫蛀、霉变、包装破裂、酸败等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通知规定下浮20%收取,由各入围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分别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两家入围供应商分别收取5.76万元收款单位: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成飞大道支行银行账号:440*****19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序号

供应商名字

成交金额(下浮率%)

1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3

2

华润三九现代中制药有限公司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凉山彝族自治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凉山州西昌市河东大道2段6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联系电话:0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联系方式:田女士;028-********、0834-*******(凉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  028-********182*****678(仅限技术咨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药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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