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旗弘船舶有限公司水上综合服务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赣州旗弘船舶有限公司水上综合服务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7-*******

通讯地址:赣州市赣县区行政审批局(灌婴路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赣州旗弘船舶有限公司水上综合服务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赣县区储潭镇红河村上棚

建设单位:

赣州旗弘船舶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赣州市正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赣州旗弘船舶有限公司水上综合服务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109-******-04-01-******),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储潭镇红河村上棚,厂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北纬25.******°,项目总用地*****.40㎡。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2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制造船舶20艘、维修船舶20艘的生产能力。

项目属于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船体车间、配料车间、金工车间、综合楼、氧气间、值班室、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服务内容包含船舶修造服务、水上救援服务、船舶充电及加水服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妥善处理。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有焊接烟尘、火焰切割烟尘、等离子切割粉尘、燃气废气、打磨废气、涂装有机废气等。焊接烟尘、火焰切割烟尘、涂装有机废气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等离子切割粉尘采用湿法加工处理;燃气废气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打磨废气采用移动式集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相应浓度限值。

项目分段涂装、船体补漆、晾干工序均在船体车间移动式收集帐内进行,收集的有机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有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屏蔽、个体防护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4类标准及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焊渣、铁锈、移动式集尘器收集的打磨废气颗粒物、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的颗粒物、清扫的车间沉降粉尘、沉渣、废气瓶、漆渣、漆桶、含油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空压油、废空压油罐、船舶机舱含油废水、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滚轮刷及废吸油毡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边角料、焊渣、铁锈、移动式集尘器收集的打磨废气颗粒物、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的颗粒物、清扫的车间沉降粉尘、沉渣、废气瓶等。除废气瓶收集返还原料供应商其余均交由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处置。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要求建设和管理一般固废暂存库。

危险废物处措施:项目产生的漆渣、漆桶、含油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空压油、废空压油罐、船舶机舱含油废水、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滚轮刷及废吸油毡,除船舶机舱含油废水收集后交由赣江攸镇船舶污染物接收站回收处理其余均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要求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八)严格落实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废气、废水、噪声等各类污染源的监测管理体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九)设置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船体车间向外扩散50m。根据现场踏勘,距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外南侧21m处的红河村居民点1,距船体车间52m,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的范围内,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保证废气达标排放,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一次、二次公示;报批阶段进行了一次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建设。

标签: 水上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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