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市望城区团头湖区域史前及先秦遗址专项调查协作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市望城区团头湖区域史前及先秦遗址专项调查协作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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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博智文物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望城区丽景华庭6栋402室 | 274,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长沙市望城区博智文物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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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长沙市望城区团头湖区域史前及先秦遗址专项调查协作项目 | 长沙市望城区团头湖区域史前及先秦遗址专项调查协作 | 成交人须按照国家及省、市文物保护法规及《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文物保护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的要求协助采购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开展此次考古协作工作,做好人员、设备保障和技术服务(记录、测绘、照相、航拍等工作)。成交人须为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服从采购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的管理,带领本项目人员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前提下,服从并配合采购人安排,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考古发掘协作委托服务,确保服务质量。成交人须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完成考古协作委托服务工作,不得无故延长工作时限。成交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均应熟悉并遵守文物保护法规,具备良好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职业操守。在考古工作过程中爱护文物,按考古工作规范开展考古工作和保护文物。成交人应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考古工地情况,不得私自保管和泄露考古资料,所有的工作成果及报告须严格保密。成交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本项目其他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组建专用于本项目的工作队伍,并按采购人要求详细列出用于本项目的负责人、勘探技术人员、绘图技术人员、测绘技术人员等各类别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 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要求在采购方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的主持下开展考古工作,根据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配备资深专业技术人员和劳务人员及所需器材设备。 执行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第五次修正)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第三次修正)3. 《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2014年修正)4. 《田野考古工作规程》(2009年)5. 《考古勘探工作规程》(2017年试行)6. 《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办法》(2009年试行) | 274,000.00 |
陈灿、刘路、张大可(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42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4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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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址:长沙市中山路74号
联系方式:0731-********
名称:湖南博众尚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栖凤路486号凯乐微谷A座11楼1105房
联系方式:199*****711
项目联系人:阳葵、刘慧
电话:199*****711
湖南博众尚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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