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告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5号)有关要求,《浙江松阳明石矿业有限公司峰洞岩、大樟源高岭土矿(峰洞岩矿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审查结果已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7至2023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6日

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下载附件:

标签: 土地复垦 环境保护 矿山地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